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颜色:

阅读全文

五部门:不得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设置限制条件

[ 作者: 南通城中站 | 时间:2020/3/3 | 浏览:2063次 ]
[ 关键词:非全日制研究生]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三、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上一篇]应届本科生热衷考研,应届硕士生为何不愿考博… [下一篇]为什么有些有三四十年临床经验的医生没有医师…

快速导航

淘宝官方旗舰店 在线报名 学员登录 在线提问

热点新闻

·2019年南京大学双证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
·MBA学费一年多少钱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
·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推荐新闻

相关阅读

·非全日制研究生能考博士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到底上哪个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
·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流程
·五部门:不得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设置限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