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
康复理疗师
职业定义 以应用功能训练为主要手段,对病人进行综合康复治疗,恢复或改善其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专业人员。
职业描述: 以应用功能训练为主要手段,对病人进行综合康复治疗,恢复或改善其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询问和检查病人,应用必要的设备进行功能评测; (2)对检查和功能测试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和开具康复处方; (3)指导综合康复治疗; (4)主持对出院病人进行康复效果总体评定和提出全面康复建议; (5)提供恢复生活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6)指导社区康复工作; (7)与临床相关科室进行业务协作和咨询。 考核内容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配备按摩床、用具的标准实操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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