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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 作者: 南通城中站 | 时间:2015/12/30 | 浏览:5514次 ]
[ 关键词:]

    请参加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2015年12月28日到2016年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至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窗口(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领取2015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资格合格证书。各县(市)和通州区的考生到所在地财政局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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