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与中外合作学校录取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学员: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处理学员录取前一切事务,乙方督促并确保学员配合相关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护照、预备录取面试(笔试)、考试前复习。 双方约定: 1、学员录取前服务费收费:???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 2、学员录取学校西北大学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专业待定)合作项目硕士学员(相关学校专业见简章)。 3、甲方收款账户:中国银行南通市虹桥南路支行账号:481958202760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录取学员,确保学员通过正式流程录取。 2、甲方对学员笔试面试做相关辅导确保学员能按时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 3、甲方有能力帮助学员完成学业(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深度辅导),费用另行协商。 4、如果确认没有录取成功,甲方全额退回录取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督促学员完成录取前相关学习任务,动员学生积极主动配合。 2、乙方完整提供学员的全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学习成绩、学习能力。 3、乙方对学员人品和经济进行考察,确保学员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时效从乙方付费开始,至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为止。 2、本协议遇到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皆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二O二一年四月三日 二O二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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