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 建办市〔2018〕5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 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坡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格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曰起施行。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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