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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 作者: 浙江校区 | 时间:2018/6/27 | 浏览:1718次 ]
[ 关键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我院对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范畴的“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二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印发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2018年2月起实施,请周知广大考生。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doc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doc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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