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6-04 00:00:00 查看次数:100 次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通知 苏教高〔2013〕1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7〕3号),近日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46所高等学校2013年申报的130个成人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进行了审议,共有110个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符合设置条件,同意增设,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内涵建设,充实师资力量,完善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水平。各高校在安排新增专业的招生计划时要量力而行,以条件定规模,确保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建设的视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专业将限制或停止招生。 附件:2013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名单 省教育厅 2013年5月31日 | 附件: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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