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成人高等教育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0-15 00:00:00 查看次数:489 次
关于做好2016届成人高等教育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为确保2016届成人高等教育春季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 春季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工作通常是在十二月份进行,请各函授站尽早安排本科毕业班论文答辩时间,并将答辩时间安排表于答辩前一周上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届时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站检查督导。 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站点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在学生撰写论文、答辩等阶段加强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监督与检查,杜绝毕业论文东拼西凑、抄袭等现象,论文格式要严格按我院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二、毕业生鉴定内容 《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档案中的重要内容,请各函授站和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并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包括学生自我鉴定、班级和函授站意见等内容。毕业生自我鉴定应全面总结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行、遵守法纪、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内容。在毕业生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班级和函授站分别对每个毕业生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优秀评选 依据《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生评选办法》评选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今年能够按期毕业的我校成人教育业余、函授班学生且各科成绩(含毕业论文成绩)要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各函授站评选出的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经费由各函授站自理。 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名额,按毕业生人数的10%进行评选;优秀班干部每个标准班评选1名。请各函授站严格按照上述评选办法和名额组织好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从今年开始将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函授站于12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 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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