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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1月自学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方舟教育 | 时间:2018/6/23 | 浏览:2136次 ]
[ 关键词:关于做好2018年1月自学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1月自学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170  作者:   来源:

各办班单位: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5日-7日,六场考试均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我校共参加1093科次考试,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的考试组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请各有关学院召开本学院的自学考试工作会,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制定周密细致的考试组织实施方案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出现组织散漫、秩序混乱,或者出现重大交通、饮食安全等问题,组织学员顺利、平安参加考试。

在考试之前,应及时告知学员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醒学员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学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督促他们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要求,身份证遗失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学校出示证明无效。如有考试通知书遗失,请各学院自行打印。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自考作弊违纪情况突出表现在:夹带,代考,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带上座位等。此外,如未按要求采集笔迹者试卷将做零分处理,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召开考风考纪专题班会,组织学员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向学员通报违纪学生处理意见,让学员了解有关考试纪律和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消除学员侥幸心理,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需要补办准考证的学院请在2018年1月2日上午之前将信息报至我办。

考试期间,请各单位安排送考工作人员,要求送考人员业务熟悉,思想过硬,如有情况请及时向我自考办汇报,及时协助考办做好考生教育、沟通、协调工作。请于1月2日将各单位送考老师信息报至我办。

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有需要查分的同学,请各单位汇总填表后(务必填写公布的分数)于3月1日之前上报我办。

三、严抓评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评卷质量

为加强试卷的试评、评卷、复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有序、高效做好自考评卷工作,防止错评、漏评、统计差错现象的发生,保证试卷的保密性及安全性,届时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我校将统一评卷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评卷工作,成立院自考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阅卷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和保管,认真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组织阅卷老师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坚持公平公正阅卷,保证试卷的保密安全。请各学院制定每日阅卷台账,包括领卷时间、领卷教师、阅卷教师、阅卷科目、阅卷数量、交卷时间、交卷教师等相关信息。

四、切实做好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学员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工作,鼓励学员以良好的心态做好复习迎考,妥善安排考试期间学员的饮食和学习。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公布值班工作人员电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妥善予以解决。考试结束后,安排学员文明、安全、有序、平稳放假离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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