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苏省年成人高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 市 县(市、区) 预报名号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照顾加分类型 |
| 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
| 对申请加分做简要情况说明 |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县级(市、区)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县(市、区)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市级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招考部门 初审意见 | 县(市、区)招考部门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市招考部门 审核意见 | 市招考部门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注: 1.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将此表交县(市、区)报名确认点;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级“侨务办公室”审核盖章; 3.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带本人居民户口薄,由县(市、区)招考部门在指定的考生报名确认点指派2名以上人员负责审核。如考生所填报的民族身份与本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不相符,经转由县(市、区)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认定; 5.残疾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出具《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市、县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6.人民警察、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现场确认时须分别出具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7、退役士兵现场确认时须出具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其它类型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县(市、区)招考部门初审盖章后,将此申请表和经确认后的相关复印件交市招考部门汇总审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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