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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09年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方舟教育 | 时间:2018/6/20 | 浏览:1932次 ]
[ 关键词:关于我市2009年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学校(院):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省、市属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年制师范生免费定向培养录取

1、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实行提前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参照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

2、培养学校(扬州教育学院)在各县(市、区)综合目测合格的考生中按定向培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被录取的免费定向生及家长必须与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培养学校(扬州教育学院)签订三方协议,实行定向培养。录取后不再具有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资格。

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必须确保生源质量,保证完成免费定向生招生计划。

二、师范院校录取

1、管理办法:凡普通高中实行市场化招生的县(市、区),所分解给该地区的师范类教育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一并实行市场化招生。有关县(市、区)要将相关师范学校(院)在本县(市、区)的师范类教育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列入同一招生批次,同批次进入招生现场,同批次公布招生计划,同批次进行录取。不实行市场化招生的县(市、区),仍采取考前填报志愿、考后根据志愿、成绩和计划情况划线集中录取的办法(实行市场化招生的具体地区另行告知院校,各院校计划分解情况请查阅《报考指南》,或登录扬州招考网http://www.yzzkb.com.cn查询)。

2、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师范市场招生工作,明确职责要求,加强管理,密切协作,完善办法,确保该项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在编制本地区《招生简章》时,要将在本地区的师范类招生计划列入到《招生简章》中,并及早通过各中学将本县(市、区)师范教育市场招生的地点、时间及要求宣传到位,教育局、中学及考生三者之间要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不出现任何后遗问题。各招生学校(院)接到通知后要主动与有关县(市、区)招办联系,了解各县(市、区)师范教育市场招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按时进入招生市场。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及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要坚持自主、自愿、择优录取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尤其要坚持录取原则,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录取条件,保证师范新生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完成招生计划,确保生源质量”作为今年师范教育市场招生的基本原则,要在市场招生前确定本地区师范市场招生的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其中,师范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不得低于初中毕业要求;师范英语教育、计算机与科学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升学总分的70%。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学校同时对考生进行师范综合目测,被录取的考生必须综合目测合格。其中,外语专业还须同时进行外语口试工作,艺术教育(含音乐、美术)专业只招收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合格的学生。招生计划较少的外市学校(院)如不派工作人员到招生市场,可委托扬州教育学院负责在有关县(市、区)的市场招生录取工作(集中录取工作除外)。各县(市、区)招办和扬州教育学院联系电话如下(区号:0514):

扬州教育考试院:87361131;   高邮市招办:84612329;

宝应县招办:88209016;       江都市招办:86554232;

邗江区招办:87862268;       仪征市招办:83450316。

    扬州教育学院:84641896。

3、录取手续办理:招生院校在招生市场确定录取对象,填写《扬州市2009年师范院校市场招生录取名册》(附件一)和《扬州市2009年师范院校招生录取统计表》(附件二)一式三份,各县(市、区)招办和招生院校各存一份,另一份由招生院校在集中录取时送市考试院,由市考试院据此打印考生录取名册和审批表。

    三、其它录取

    1、时间安排

    (1)师范类录取时间:6月26日下午-6月27日;招生学校报到时间:6月26日上午。

    (2)艺术、体育类录取时间:6月28日;招生学校报到时间:6月27日下午。

    (3)五年制高职班录取时间:6月29日-7月1日;招生学校报到时间:6月28日下午前。6月29日上午8:00召开录取工作会议,该录取批次所属院校的代表均需参加会议。

    (4)普通中专录取时间:7月2日-3日;招生学校报到时间:7月1日下午前。

    2、录取地点

    各招生学校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取新生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及有关办公用品到扬州蜀岗西峰大酒店报到。地址:扬州市维扬路555号,可从汽车西站乘31路到蜀岗西峰站台;从汽车东站乘25路到平山堂站台下向西200米。

    3、工作要求

    今年我市继续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实行局域网录取,各招生学校必须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同志参加新生录取工作(至少有1名同志熟悉计算机操作)。录取人员的食宿由我院统一安排,费用由各校自理。

    4、《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我院统一印制,并加盖录取专用章,《报到须知》由学校自行印制。

    5、录取费用

    根据原省教委苏教计(1993)35号文件精神,各录取学校须按每招收一名学生40元的标准交纳招生费。各校在录取时必须缴清录取费,对未缴招生费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将暂不予审批盖章。

6、各学校、专业所属批次情况请登录扬州招考网查阅(网址:http://www.yzzkb.com.cn)。

附:1、扬州市2009年师范院校市场招生录取名册

        2、扬州市2009年师范院校市场招生录取统计表

                                          

                                   扬州教育考试院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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