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自〔2009〕7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扬州教育考试院、各社会助学组织: 根据苏教考﹝1997﹞1号文件《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及苏教考自〔2009〕1号文件《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二○○九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审核,同意“江苏省经济教育中心”等162所社会助学组织开展2009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现将其名单予以印发,请各市自考办公室、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扬州教育考试院以适当方式向考生宣传;请各社会助学组织严格按注册登记的专业和对象开展助学活动。 附件:江苏省2009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助学组织 名单 通知 抄送:全国考办自考综合部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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