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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段)等7个专业的通知

[ 作者: 方舟教育 | 时间:2018/6/7 | 浏览:1780次 ]
[ 关键词: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段)等7个专业的通知]

 

苏教考自〔2009〕18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段)等7个专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为适应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根据我省生源结构的实际和全国考办对专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0月起,在我省面向社会新增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7个本、专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为: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段),主考学校为南京大学;商务英语(本科段),主考学校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江南大学;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本科段),主考学校为南京工程学院;汽车维修与检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游戏艺术设计(本科段)和游戏艺术设计(专科段),主考学校为南京艺术学院。

二、省考委负责新增开考专业的教材、大纲等自学资料的发行、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应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预订考试所需的教材等资料。

三、各主考学校应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完善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机制,调整充实自学考试专职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加强省考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教材建设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工作,以确保自学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各地考委、教育局务必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增开考专业的宣传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控加工与模具设计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游戏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游戏艺术设计专业(专科段)考试计划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  开考  通知

抄送:全国考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考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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