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8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即。为切实保护学生利益,确保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校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 明确要求“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高校依法实施的招生和学籍管理行为,是保证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成人 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照片、 居民身份证等信息的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考试科目、专业科类不一致的考生进行转学、转专业,以解决高校成高录取中不能跨科类录取的问题。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不留学籍学历的任何隐患。 二、及时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的新生名单,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对于录取数据未上报的学生, 学校要抓紧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及时将漏报或 延报的录取数据补报。属于违规招生的,要及时清退;应加强对同姓名同身份证号学生的复核,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的复核,未通过的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各高校要认真填写《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附件1 )、《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复查登记责任报告书》(附件2 )及数据光盘(双备份),做到数据正确无误,于 4月3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报送的电子版信息和纸质信息(加盖学校公章)必须一致。对于数据核对有误的信息,请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我省2018 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专升本”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需在4 月底前全部完成。届时教育部学信网将对学生本人开放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确保通过资格复查的新生能够及时查询,确认其学籍注册结果。 三、继续做好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 年。对新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四、认真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有关要求,在成高各年级学生入校注册时,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学信网上标注在校生的学年注册信息。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在 5 月底前完成。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公开办理结果,确保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凡弄虚作假或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省教育厅将对违规学籍及时进行清理,并对相关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成人高 等教育"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 2.2018 年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复查 登记责任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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