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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11所省属高校 试点综合评价录取

[ 作者: 方舟教育 | 时间:2017/12/31 | 浏览:6439次 ]
[ 关键词:2017年江苏11所省属高校 试点综合评价录取]

高考不再一考定乾坤了。3月29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2017年,江苏11所省属高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将成为高校录取依据。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金凤

小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录取依据

2017年,江苏省内共有11所高校参加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分别是: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对于考生来说,最大的“福利”莫过于,高考成绩不再是决定你能否考取大学的唯一依据。

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评价将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对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根据要求,高校将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江苏省试点综合评价录取,今年已经是第三年。2015年,这11所省属高校首次发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当年,在这11所高校的综合评价中,高考成绩占比最低的高校仅为40%,大部分高校,高考成绩占比仅为50%。

优秀考生可享受本一线下20分内录取

对综合评价感兴趣的高三小伙伴注意啦。4月25日前,各校将完成报名工作。5月5日前,试点高校将审核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月10日起,高校将进行考核,原则上不采用笔试、联考等方式,不组织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

6月22日前,高校将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江苏将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达到什么等级,才能参加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

“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对于高校考核表现突出的少数考生,经高校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适当降分投档,但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不得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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