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制和审核南通会计记账凭证 南通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南通会计账簿的依据。南通会计核算工作从搜集和整理原始凭证开始,再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因而填制记账凭证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填制及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一般简要概括下经济业务内容即可,以满足登记南通会计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南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并且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 3、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以检查对应南通会计账户的平衡关系。 4、当期南通会计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可以月末编制完成统一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5、每张南通会计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结账和更正错账除外),以便于日后查对。 6、所有填制好的南通会计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切记同一人编制同一人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南通会计账簿的依据。 南通会计证考试热线:4000409100 南通会计证考试QQ:800008228 南通会计证考试微信:fzzk510510 南通会计证考试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0号南通大厦D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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