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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 作者: 南通城中站 | 时间:2015/11/26 | 浏览:2727次 ]
[ 关键词:2016年南大论文答辩报考,报考须知]

2016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原则上要求专业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理论考试已经全部及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不再要求“考生必须取得专科学历才能报考毕业论文答辩”。

不再要求“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考生获得的论文成绩长期有效。

考生早日完成学业的愿望都很迫切。考虑到从报考论文到进行答辩中间仍有半年时间,对于缺少1-2门理论课程成绩的考生,我校将酌情照顾其提前报考论文。考生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毕业论文时,应将课程成绩情况详细说明在备注里。

注:我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不再接待考生对于缺少更多理论课程成绩是否可以报名毕业论文的协商电话。

 

二、报考办法及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15年12月1日-7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网上报名;

2、我校将于2015年12月10日之前在网上给出初审结果,没有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勿继续寄送材料及答辩费用;

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理工类220元)通过邮局汇款,汇至我校相关院系[1]我校当前自考本科专业中,仅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20元,其余专业均为200。考生汇款时请不要弄错金额。

注意:①邮寄材料与汇款要分开办理,不得在材料里面夹带现金。②应在邮局柜台办理汇款事宜,汇款不需要“账号”,仅需地址、邮编与联系人。③在邮局办理手续时,务必勾选短信回执,不要再来电询问是否收到

4、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考生回执(见附表二通过邮政信件,寄送至我校相关院系[2]

5、论文撰写与指导等事宜应按照相关院系的要求进行,联系方式见附表一。

6、考生与院系间的信件及汇款须按规定时间寄出(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补办。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务必写明姓名、准考证号、通讯地址、邮编与Email,并按院系指定的地址邮寄。

7、院系收到论文提纲后,将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并采用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挂号信)、手机短信等某一种方式告知考生。指导教师确定后,论文稿的电子邮件请直接寄送导师(请自留底稿),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

8、本须知第五条预定了指导教师回复考生论文修改意见的日期,如果届时因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考生未能联系上导师,请考生务必在此后的一周时间内与相关院系联系人进行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姓名、准考证号以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晰),以免延误论文指导。

       2、不按时寄交有关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答辩费不予退还。

       3、每年的5月25日至31日、12月1日至7日都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事宜。考生应抓住机会尽早办理,以免耽误自己的事情。

       4、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时间期限。时间宽松,可用邮政挂号信寄送(不得用平信,遗失后果自负)。时间较紧,可用邮政EMS寄送。一律不得使用社会上的快递公司

 

四、论文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篇幅在5000到8000字之间。

2、论文提纲、论文初稿、论文完成稿可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也可用A4纸打印,字体为4号字。

3、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对报名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共享开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网络课件。该课件重点介绍了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以及毕业论文构成要素和相关要求。考生应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毕业论文答辩,没有在网上报名者不再开放网络课件。12月20日后,考生可以浏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http://ces.nju.edu.cn),选择“学生学习平台”—“其它学习者”,以用户名为十八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其它学习者学习平台,进行该网络课件学习。请考生高度重视,据此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各项要点

 

五、毕业论文由报名至答辩过程中的时间安排

请考生关注相关院系网站的通知与说明,具体流程请以各院系的安排为准。以下流程仅供参考

  1. 2015年12月15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通过邮政寄给我校相关院系,论文提纲应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

请等待院系通知,院系会要求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电子稿发送到指导教师的电子邮箱。考生每次给指导教师发邮件时请务必注明本人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等信息

  1. 2016年1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通过Email发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根据修改稿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2. 2016年2月20日前,考生将论文初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3. 2016年3月15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初稿。
  4. 2016年4月1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5. 2016年4月15日前,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反复修改直至审核通过。再将审核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两份务必在5月份来我校答辩时交给答辩教师。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还要准备好供论文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以4-6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6. 各专业论文报名地址与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考生答辩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予答辩。

 

六、论文答辩成绩的查询

每年5月25日后可以查询5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月1日后可以查询11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查询方法如下:

①打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网页;

网址为http://www.jseea.cn/zkzk82ce/index.html

②在“考生登录”处,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与校验码,登录并进入系统;

③强制阅读10秒用户注册协议后,点击“我遵守”;

④在“信息查询”——“论文成绩查询”,就可以查到毕业论文答辩的成绩;

⑤查询成绩完毕后请先“注销”,然后再退出系统;

⑥如果确实参加了答辩,但却查询不到成绩,请与相关院系负责老师联系。

 

七、其它说明事项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上半年毕业者应在当年的10月份左右办理申请手续、下半年毕业者应在次年的3月份左右办理申请手续,务必不要有耽误。请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ces.nju.edu.cn)。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1] 具体邮寄地址请见附表一。考生如将材料或费用寄错了地址,后果自负。未按要求寄送材料并汇款者,其网上报名一律做无效处理。

[2] 来往信件内容,除了需要亲笔签名的地方以外,其余文字请用电脑设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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