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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自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

[ 作者: 常州校区 | 时间:2015/10/21 | 浏览:2581次 ]
[ 关键词:常州自考南京财经大学,常州自考会计,常州自考,南京财经大学,论文答辩]

参加江苏自考——南京财经大学本科《会计》专业本次申请论文答辩的考生请注意:考生完成论文后,作好答辩准备。论文定稿后,注意格式打印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另一份于2015年10月24日论文答辩时交答辩小组。答辩定于2015年10月24日在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进行。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携论文、准考证务必在2015年10月23日8:00-17:00到学校报到(报到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B楼101室),领取有关材料并了解论文答辩的具体日程安排。
特别提醒:2015年6月专科或本科毕业的应届考生,10月23日报到时,请带上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现场审核。不能提供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报名无效,答辩费不退。
乘车路线:南京火车站南广场(西)乘13路公交车、南京火车站北广场西(长途汽车站)乘510路公交车到福建路站下车。
注.用在校期间参加本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成绩单、英语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替代《英语(二)》成绩并欲申请学位的考生,需将相关的毕业证书、成绩单原件带到论文答辩报到点验证(申请学位须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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