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颜色:

阅读全文

注册建造师的规定

[ 作者: 方舟教育 | 时间:2015/5/24 | 浏览:3313次 ]
[ 关键词:]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上一篇]2015年6、7月会计证培训《会计基础》课… [下一篇]注册建造师的规定

快速导航

淘宝官方旗舰店 在线报名 学员登录 在线提问

热点新闻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
·什么是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免考条件
·如皋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推荐新闻

相关阅读

·【方舟云教育】阿尔法大学中英文博士项目韩
·【方舟云教育】马来西亚城市大学
·2024年高考保送生之五云南icon
·【方舟】大专生进国企厂,是怎么做到的?待遇…
·【方舟】2023年硕士补录还有10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