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自学考试各项目实践、论文成绩的管理工作,规范相关成绩信息的报送流程、报送时间及信息标准,现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社会自考专业的实践、论文成绩。
2、“专接本”专业的实践、论文、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
二、报送时间:
实践、论文成绩分上下半年报送,截止时间为该项目办理毕业登记前15天。社会自考专业和“专接本”专业的上报截止时间为:上半年:5月10日前,下半年:11月15日前。
三、数据格式、字段说明
数据格式:DBF表。
字段说明:
zkzh :准考证号,12位字符类型,必须在考生库中存在。kch :课程号,7位字符类型,必须在实践课程库、论文课
程库范围内。如实践成绩课程号sj12345,如论文成绩课程号lw12345。
yxdm:院校代码,4位字符类型,如0142。 zyh :专业号,7位字符类型,必须在系统专业库范围内。score:成绩,成绩信息用数值0-100或优秀、良好、中
等、合格、不合格表示。其中优秀对应90-100分、良好对应80-89分、中等对应70-79分、合格对应60-69,不合格对应0-59分。
khrq :考核日期,长度必须是10位(正确的格式例如:2013-
05-01,月份或日期不满2位请补0)。
四、报送要求:
1、实践、论文成绩每半年上报一次,各主考学校统一汇总成绩数据后,一次性上报。不再接收半年内分批上报的数据。
2、严格按照规定的报送截止日期上报数据,逾期如确实需要补报成绩的,必须提供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学校属印的纸质说明材料原件,经自考处领导审核,批准后再进行处理。
3、严格按照各专业的实践、论文编号表填写专业号和课程号,确保考生准考证号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五、报送方式:
1、社会自考专业:由主考学校通过社会自考管理系统上报。
2、“专接本”专业:各专科学校须报送数据给对接的专业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电子(盖章纸质)版给我们。
3、报送时间及公布时间:
?? 主考高校应在上半年5月10日前,下半年11月15日前上报。
?? 公布时间:上半年5月25日,下半年11月30日。
六、特别提醒:
1、实践和论文成绩必须分别通过相应的成绩管理模块进行导入。
2、dbf文件列顺序:zkzh,kch,yxdm,zyh,score,khrq且不能为空,字段顺序不对导入会有错误。
3、成绩只允许是百分制整数(0-100分,若有小数点请四舍五入),或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建议同一门课程用同一种计分标准,以便于毕业审核时系统自动取高分。
4、考核日期格式必须为十位字符,年、月、日用“-”“分隔,如2013年1月1日应为“2013-01-01”,不能为“2013-1-01”或“2013-01-1”。
5、系统完成上报后,请通过OA发一条确认短信,注明报送的成绩类型、记录数、报送时间,以便于自考处及时审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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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试院????
2014.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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