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大厦668室
邮政编码:518023
咨询电话:0755-82122347
传真: 0755-82122400
联系人: 林老师、高老师
网址: http://www.szhr.com.cn/diplomachk/index.shtml
二、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中、英文)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中、英文)
三、认证申请材料
学历认证:
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申请表(可上网下载[http://www.szhr.com.cn/diplomachk/xlrzsqb.doc]或到办理处填写)办理
注:1.属普通专升本的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备查。
2.属成人、网络、开放式高等教育专升本的毕业证书,专科和本科必须同时提交认证。
3.自考毕业证书,属于高中起点本科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属于专升本的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备查
4.属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方可认证
(1).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2).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特别说明:
94年之前(含94年)军队老证书(军籍身份)所需要材料:
①提供参军(入伍)登记表(在档案里找)
②学校证明(到学校训练部开)
③军籍(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书、退伍证等)
④毕业生登记表
94年之前(含94年)军队老证书(无军籍身份)所需要材料
①提供录取名册(学校档案馆找)
②学校证明(学校训练部开)
2000年以后(含2000年)的军队院校普通及函授学习的毕业证书另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
5. 办理英文学历认证报告须先办理中文学历认证报告。
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
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原件、毕业证认证报告、毕业证书。
说明:(1)办理中文成绩单认证须先办理相应的毕业证书认证
(2)办理英文成绩单认证须先办理相应的毕业证书认证和中文成绩单认证
重要提示:
1.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高校毕业证由于毕业年限长,认证时间会比较长,会超过20个工作日,因此请尽量提供:
(1)该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经办人签字盖章并留下联系电话;
(2)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或档案馆加盖公章(录取名册在该校档案馆);
(3)毕业生登记表(在个人学籍档案里)。
三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在一定程度上能缩短认证时间。
2.如证书遗失或损毁,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回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后方可提交认证。
四、申请流程及报告领取方式
认证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人才征信部668室1、2号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并交费即可离开,认证报告将通过自取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领取,请尽量选择特快专递的方式(深圳快递到付15元,国内快递现付20元),如选取“自取”方式的请在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diplomachk/index.shtml)[http://www.szhr.com.cn/diplomachk/index.shtml]上查询出结果后,凭毕业证原件到人才征信部8、9号报告发放窗口领取。
五、学历认证时限
认证程序一般在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部分较早及复杂学历顺延,高校放假期间顺延。
六、认证结果复议方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单,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寄费。
七、特别说明
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证书、证件管理规定,证书损毁或有涂改痕迹的毕业证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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