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舟学院—无锡校区
锡方舟(2013)字第1号
无锡校区关于2013年上半年“综合实践考核、
本科资审、论文申报、毕业申请”的通知
专科综合实践考核
一、 专科综合实践考核条件
通过专科所有理论考试课程者。
二、 办理综合实践考核时间: 上半年:5月25日—31日,下半年:12月1日至7日
三、审批程序
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来无锡校区站点办理即可。办理完毕之后以上证件无锡校区及时返还给学生。
专科毕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通过所有考试课程及实践课程者。
二、申报程序 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程序进行。
三、颁发毕业证书。
本科资格审批
一、审批条件
本科专业课程考试通过3门(含3门课程)以上合格成绩学生。若由于学生本人暂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则资格审批可以推后待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时进行。
二、审批时间: 上半年:5月25日—31日,下半年:12月1日至7日
三、审批程序
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来无锡校区站点办理即可。办理完毕之后以上证件无锡校区及时返还学生。
本科毕业论文申报
一、报名条件
原则上要求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本次答辩(答辩费不退)
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举例说明:我校2012年5月进行论文答辩的成绩,可以在2012年上半年、2012年下半年与2013年上半年办理毕业,逾期失效。
特别申明:考生取得论文成绩后,如因其他成绩不全导致无法毕业进而论文成绩逾期失效的,责任自负且需要重做毕业论文。不能接受申明内容的考生请勿报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则视为同意该申明内容。
二、报考办法及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为5月25日---31日,下半年12月1日-7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的网上报名。
2、一周之内申报结果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3、通过网上初审的学生,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公布的规定的时间邮寄材料等等。
4、待学生收到指导教师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之后,开始根据修改稿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5、二稿 -----定稿。
6、到主考学校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院校现场答辩。
注意事项: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请大家通过自己的学习努力去完成,不要成篇幅的从互联网下载与引用相关文章。毕业论文成绩保留一年。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论文或按时参加答辩者,答辩费和材料将不退。
本科毕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通过所有考试课程及实践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者。
二、申报程序 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程序进行。
三、颁发毕业证书。
江苏方舟—方舟学院无锡校区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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